小区物业违规乱收停车费
信件编号: | 201911017 | 来信时间: | 2019-11-24 1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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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举报投诉 | 姓名: | 王**** |
内容: | 本人现居住在公共山建南新区,小区借三供一业项目建设为由,从2019年7月起,物业管理处在小区内对业主车辆强行征收停车费,且只提供未盖章的收据,不提供相关发票。依据淮南市发改委《关于明确住宅区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淮发改商服函(2019)3号),现请求贵局对东华物业公司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 ||
回复单位: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19-11-25 16:4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我局第一时间安排辖区监管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核实情况如下:1、建南新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小区物业签订了委托合同,对小区停车位收费标准已有详细的协议条款,并在八公山区房产局备案登记。2、东华物业已取得了物价局收费许可证。3、东华物业向缴费居民提供盖有东华物业公章的收据,居民可以凭收据,在每月5号至18号开机时间打印正式发票。由于您所留电话号码不正确,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如您仍有疑问,可拨打0554-5617091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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