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00126001 | 来信时间: | 2020-01-26 1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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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举报投诉 | 姓名: | 陈**** |
内容: | 本人于2020年1月25日下午14点30分在洞山老龙眼四中西边的福之源大药房(东辰公司正对面)购买口罩,单价20元一个,没有明码标价,说是就剩下一大包了,本人买了4个微信支付80元,旁边的女性说昨天还卖10元,今年就卖20元了,对于这种发国难财的,本人一定坚决举报,望查处,谢谢! | ||
回复单位: | 淮南市市场监管局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淮南市市场监管局
   答复时间:2020-01-30 10:2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接到您的举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价检局工作人员前往举报的药房--淮南四中旁边的福之源药房调查核实,经现场检查,该药房已无口罩可售。通过检查人员与您在检查现场进行指正,并提供了微信转账记录。在事实面前,该药房负责人终于承认之前有高价销售口罩且没有明码标价的事实。执法人员对该药房没有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当场进行了处罚,罚款1000元。对于高价销售口罩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该药房负责人承认了错误,当即退还40元,据检查人员反馈您对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