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关于征求《关于贯彻落实<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调查状态:已截止 征集时间:2018-01-16 00:00 截止日期:2018-01-25 00:0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的《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国质检标联[2016]396号)和省质监局、省经信委《关于转发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的通知》(皖质发[2016] 65号)精神,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1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我局。

    电话:2670170


    传真:2670262


    邮箱:wbh8051@163.com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市质监局


                                                                                2017120日                                                   


 


关于贯彻落实《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的《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国质检标联[2016]396号)和省质监局、省经信委《关于转发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的通知》(皖质发[2016] 65号)的要求,进一步发挥标准与质量工作对装备制造业的引领支撑作用,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


        到2020年,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标准体系基本完善,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加快接轨,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力争达到90%以上,重点装备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到2025年,系统配套、服务产业跨界融合的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基本健全,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打造一批“淮南品牌”、“安徽品牌”、“中国品牌”金字招牌。


        二、突出重点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煤机装备、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电力装备等重点领域研究制定出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标准、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高端装备制造业相关标准,鼓励引导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通用化双向转化,形成一批具有自主技术和知识产权的装备制造标准,基本建成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提高装备制造产品质量,提高我市装备制造产业核心竞争力。


        1、煤机装备。重点开展“三机一架”(采煤机、掘进机、刮板机、液压支架)为核心的综采设备、煤矿成套运输设备、防爆电气产品标准化研究,加大煤机装备领域国际国外先进标准转化力度,以先进的产品技术标准促进设计水平、制造工艺水平、产品质量水平提高,推进国家防爆电气优质产品示范区和安徽煤矿机械基地(淮南)建设,力争将防爆电气产品培育成全国“单打冠军”。(市经信委、市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新一代 4G 通信器件、锂电池、特种电缆、高清显示输出元器件等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加快信息物理系统网络、感知技术、组网技术、异构通信协同、数据处理智能化等物联网领域关键技术标准制定。研究云计算大数据标准体系,制定大数据产业存储、交易、应用和服务标准。开展标准应用示范,引领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市经信委、市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加强新能源汽车领域国际标准的分析研究,制定天然气汽车等新能源汽车以及汽车举升机等零部件相关标准。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要标准的实施效果评价,完善汽车能耗及相关节能技术标准。(市经信委、市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智能制造装备:加快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制定智能光缆、智能矿用电子设备、智能安全装备、智能家居项目、智能可穿戴设备电机电子、冰箱压缩机曲轴及曲轴箱、高效节能轴承、温度(湿度)传感器自控系统、自动化涂装设备、工业机械手、 机器人标准,规范、引领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市经信委、市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电力装备。研制节能环保和自动控制等方面相关标准,促进火电机组超净排放和优化运行。研制氢能发电设备、大功率高压永磁同步电机、发动机电控系统等电力设备及配件方面相关标准。(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高分子合成材料。开展减水剂、锚固剂等高分子合成材料制备关键技术攻关,及时将自主创新技术成果转化成标准,力争将锚固剂等产品培育成全国“单打冠军”。


        三、深化举措


 (一)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


1、强化标准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加大科技研发对标准研制的支持,深化市科技计划与标准化紧密结合机制,在项目设计、立项、实施和验收各阶段增加对研发产品的质量稳定性、设备可用性及产品寿命等标准化指标因素,通过科研项目促进标准的形成,通过标准促进科技成果、专利技术转化和快速推广应用,将技术标准作为科研项目实施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大力支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标准推进联盟联合创建安徽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聚集标准化和科技创新资源,为先导性、创新性技术标准研制、应用与国际化提供服务,促进企业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兼容发展。加快推进装备制造业领域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通用化,加快军用标准向民用领域的转化和应用。(市质监局、市经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放开搞活企业标准。企业根据需要自主制定、实施企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增强企业标准创新活力。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强化社会监督。根据企业自愿申请,支持标准化专业机构出具第三方标准水平评价报告。


4、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在装备制造业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根据技术创新和市场发展的需求,协调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制定发布团体标准,供社会自愿采用。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装备制造业技术进步。(市质监局、市经信委等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完善标准创新机制。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专利保护与标准化互动支撑机制,完善科技、标准、产业协同创新机制,构建以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的技术标准体系。支持企业、联盟和社团主导或参与各类标准制修订,鼓励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对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和主导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先进团体标准的单位和组织给予奖励。探索建立推行标准“领跑者”制度,以先进适用标准引领企业技术进步、产品质量提升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创建国家、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促进技术标准创新资源沟通、对接,提升我市技术标准影响力,推动创新成果产业转化,增强产业市场竞争力。(市质监局、市财政局,以及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鼓励我市装备制造业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加快装备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鼓励我市具有技术优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赢得标准话语权,增强国际竞争力,带动我市产品、技术、装备 “走出去”。(市质监局、市经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1、提升质量技术基础支撑能力。加强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能力建设,推动质量技术基础服务示范点,为装备制造企业产品、服务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提供质量技术支持“一站式”服务。推进检验检测国际互认,为中国装备走出去,形成持续竞争力提供质量技术保障。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大设备,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需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的重大设备,综合运用质量技术基础手段实施重大设备监理,保障重大设备设计、生产、安装、调试等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和项目投资效益。(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以及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质量发展考核与激励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市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推动将装备制造业质量和安全纳入县区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建立健全市质量奖励制度,鼓励装备制造企业积极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对装备制造领域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树立标杆和先进典型。(市质监局,以及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将质量品牌建设纳入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区)活动内容,健全质量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快建立健全质量品牌评价指标体系。引导优势企业积极发挥引领作用,推广质量标杆管理,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增强整体质量竞争力。培育和创建一批代表淮南装备制造水平的名牌产品,积极争创国家和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培育形成一批产业集群品牌,进一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竞争力提升。(市质监局、市经信委,以及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1、保障工作经费。各级财政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重点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领域标准化。对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和主导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先进团体标准的单位和组织的奖励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资金,支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标准化与质量的研究和示范应用。(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对装备制造业企业管理人员的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宣传,促使其重视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工作。通过开展面向企业工人的标准化宣传和培训,提高其按照标准生产、操作的自觉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通过开展面向装备制造业科技研发人员的标准化宣传和培训,提高科技人员标准化工作能力和质量设计水平。探索建立企业和高校、标准化科研机构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为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具有标准化和质量工程技术专业背景的学历或非学历教育。加快培养懂专业、懂外语、懂规则的国际标准化人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服务体系。建设质量和标准化研究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标准化和质量改进咨询服务,为企业制定标准提供国内外相关标准分析研究、关键技术指标试验验证、质量咨询与诊断等专业化服务;大力推进标准化服务业发展,提供标准实施咨询服务,为企业实施标准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指导企业有效执行标准。支持标准化专业机构、行业组织等开展标准对比评价活动,挖掘标准大数据信息,服务企业、产业和政府决策。探索装备制造企业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完善顾客满意度测评体系,鼓励优秀服务企业做出优质服务承诺,以优质承诺与市场选择引领服务质量升级。(市质监局、市经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强化组织实施。建立标准化工作联合推进机制,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各县区结合实际,做好各自领域的工作部署,注意加强工作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各项任务分解和落实。(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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