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质量品牌升级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1年)(征求意见稿)

调查状态:已截止 征集时间:2018-03-06 00:00 截止日期:2018-03-06 00:00
各相关单位:

    按照《淮南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淮发〔2016〕52号)和《关于抓紧编制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各专项行动实施的通知》(五大发展办〔2017〕3号)要求,市质监局作为我市质量品牌升级工程的牵头单位,草拟了《淮南市质量品牌升级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1年)》(征求意见稿)。请于2017年3月6日下班前将你单位修改意见加盖公章反馈至市质监局。联系人:蔡红梅,联系电话:2670187,传真:2670262,邮箱:ZLK0554@126.com。 


                                                        2017年3月2日



质量品牌升级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1年)(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淮南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淮发〔2016〕52号),大力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加大品牌培育、推广和保护力度,增强质量品牌供给水平,全面提升我市质量水平和品牌形象,加快推进淮南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宗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三个转变”的重要论述(即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及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中国质量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安徽省质量发展纲要》和淮南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总体目标,夯实产业升级与发展的质量基础,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和品牌建设责任。坚持招大引强与内生培育相结合,坚持单一产品品牌创建与区域品牌创建相结合,坚持产品质量创新与淮南历史文化传承挖掘相结合,聚焦聚力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不断完善质量工作机制,创新质量工作方法,强化质量工作地位,优化质量工作环境,实现“淮南产品”向“淮南品牌”的转变以及向“中国品牌”的升级。


    二、发展目标


    2017年至2021年期间,通过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品牌创建,使我市一批具有优势的产品质量居国内、省内同行业前列,带动我市质量总体水平和竞争力大幅提高。实施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计划,建立防爆电气、汽车、食品、药品、母婴用品等消费品领域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和追溯制度。开展质量标杆和领先企业示范行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构建质量信用体系。夯实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加快建设以国家煤化工产品质检中心、煤炭开采国家工程技术研究院、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深部煤炭开采与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矿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工程实验室等5个国家级检验检测和研发平台为龙头,以安徽省煤矿安全仪器仪表质检中心为支撑,以市级检验检测为基础的淮南市检验检测和研发平台集聚区。大力推进商标品牌建设,支持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和国际国内名牌。加强品牌宣传保护力度,营造品牌发展环境,发挥品牌溢价效应,提高品牌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每年争创一批省级以上综合性和专业性品牌产品,评选一批市级综合性和专业性品牌产品,并给予奖励。


    打造一批国家级品牌。到2021年,力争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件以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各5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个、国家级钻级酒家8家,新增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家、“鲁班奖”工程1项、AAAAA级旅游景区1个、绿色饭店6家、认证农业“三品一标”17个。


    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质量品牌示范区。到2021年,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个、“质量强县”示范县1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1个,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达15个以上,新增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5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50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区5个。


    培育一批省市级知名品牌。到2021年,新增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50家、AA级以上诚信计量示范单位100家、安徽省著名商标110件、淮南市知名商标170个,力争安徽工业精品达10个、淮南市市长质量奖企业达16个,新增安徽老字号5个、安徽名牌25个、淮南名牌75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0家、“黄山杯”工程8项、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15个。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夯实基础。组建淮南市标准化研究院,打造技术标准创新平台。鼓励和帮助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产业联盟制定团体标准,增强标准供给。引导各行各业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抢占行业“话语权”。逐步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重点建设涉及高新技术、节能减排、保障民生等领域的计量标准。加强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检验检测机构通过资本纽带、市场运作等手段,开展重组、并购、扩张,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延伸产业价值链,实现产业的规模化、集团化发展。推进分散在农业、建设、环保、食药监等部门的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打造集检验检测、标准研制、技术推广、人才培训、科技创新于一体的高端技术服务平台,形成特色鲜明、覆盖全面的技术服务保障体系,为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支撑。


    (二)着力加强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健全监管机制,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强制认证等市场准入制度。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立实施产品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质量责任追溯制度,加大企业质量监管和产品监督抽查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把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全部纳入依法监管范围。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打假和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严格日常巡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等监管措施,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坚决把质量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着力深化改革。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整合、检验检疫一体化、标准化工作等关键性改革。按照李克强总理提出的“放、管、治”的要求,建立健全更好服务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围绕“放”,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减少审批、降低门槛,全面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加快建立负面清单,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围绕“管”,进一步深化质量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对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监管机构分级分类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等改革事项,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围绕“治”,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的质量共治长效机制,构筑政府、生产者、消费者、中介组织、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的质量品牌工作格局。


    (四)着力加大投入。在质量管理、质量奖励、监督抽查、检验检测公共平台建设等方面继续加大政策激励,予以资金支持,不断强化质量基础建设。县、区政府保证标准信息、检验检测、质量信用等平台建设的必需经费。市各有关部门在科研、信贷、技改、政府采购等方面加大对优质企业、名牌产品的重点扶持力度,进一步健全金融扶持政策,综合运用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举措,引导社会资金向品牌建设集聚,推动形成多元投入机制和稳定的增长机制,持续加大对技术标准研究应用、技术创新、检验检测平台服务、诚信体系建设、质量奖励与品牌培育等方面的投入,全力促进我市优势企业和知名品牌发展壮大。


    (五)着力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品牌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强化舆论监督、提升宣传效果,建立起多层次、宽领域的质量品牌宣传机制。加强对质量品牌先进典型企业的宣传报道,深挖质量内涵和品牌价值,广泛宣传先进质量品牌文化和城市质量品牌精神,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加强质量品牌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名优企业、知名品牌、品牌工匠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曝光、惩罚力度,传递质量发展的正能量,让崇尚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导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组织实施、企业主动参与的工作机制下,有步骤、有重点、有成效地推进质量品牌升级工程实施。调整市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推进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统筹协调全市质量品牌升级工作。各县、区成立相应的推进组织,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本地质量品牌升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分解落实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形成整体合力。


    (二)强化协调配合。市各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充分履职,分工负责,确保质量品牌升级工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通过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确立重点培育对象、适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制定落实解决方法,不断推动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深入开展。各有关单位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有序推动淮南质量水平和品牌形象的提升。


    (三)强化政策扶持。市财政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及时落实政府奖励政策,支持骨干企业推进质量品牌升级。县、区财政重点推进本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质量品牌升级。切实落实国家对名牌产品、自主创新项目在税收和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将优质品牌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同时,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信贷、财政、科研、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品牌孵化器的功能,全面推进质量品牌升级工程。


    (四)强化考核督办。建立完善质量品牌工作绩效指标体系,将质量品牌工作目标纳入市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工作标准,扎实推进质量品牌升级工程实施。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品牌升级工作完成情况的督查督办,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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