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大通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全区药店、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检查

发布日期:2021-05-11 17:27 来源: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为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保障全区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按照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要求。近日,大通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全区药店、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乡镇卫生院、零售药店、村卫生室、个体及牙科诊所等重点场所。一是加强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全区零售药店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了执业药师在岗情况、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非法虚假宣传、非法添加、违法经营使用假劣药品、执业药师挂靠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经营使用过期药品、不符合法定条件经营使用药品、私设仓库储存药品、未按要求储存养护药品、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未建立购销(用)记录或记录不真实准确完整等违法违规行为,中药饮片的购进养护与调配情况,及人员培训、设施设备的运行,各种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二是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药品及医疗器戒的购进、储存与管理情况,特别是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购进使用情况、尤其对药品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三是对新冠疫苗接种点进行督导检查。按照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对大通区所有新冠疫苗接种点的疫苗质量进行了实地督查指导。督查内容包括: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落实情况、异常反应监测上报情况、疫苗储存、运输管理情况以及舆论宣传、舆情应对情况等,对以上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一步监督整改或调查处理。

自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加强药品监管行动以来。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检查零售药店20余家,医疗机构 15家,立案 6件,罚没近18万元。下一步,大通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村药品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药品经营正常秩序,真正让公众用上安全、放心、有效药品。在日常药品监管工作中,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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