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市场监管系统四强化保障汛期食品安全

发布日期:2020-07-27 17:00 来源:食品安全协调科 作者:李晓君 浏览次数: 字号:

     针对近期我市防汛形势,我市市场监管系统“四强化”做好防汛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汛期群众饮食安全。

    及时部署强保障。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汛期食品安全工作,把汛期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内容,在做好防汛应急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研究汛期形势,针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加强监管,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强化巡查防隐患。结合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受灾地区、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对所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灾民安置点、防汛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和食品快检工作,严防使用病死畜禽或者被洪水浸泡污染发霉变质的食品进行再加工现象的发生,避免因卫生条件差、交叉污染或原料储存加工不当、粮食和食品霉变、餐具清洗消毒不当等因素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着力宣传抓引导。各级食安办及基层市场监管所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汛期食品安全意识,防止食品受潮、变质,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一律下架、销毁,不得使用和销售。同时积极利用村级广播站和在安置点发放宣传折页、编写黑板报等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汛期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醒群众加强食品鉴别能力,不食用腐烂变质、受污染的食物,提高食品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应急值守快反应。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防汛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确保反应迅速及时、处置科学得当。发现汛情或重大食品安全等事件,第一时间按程序上报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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