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期)

发布日期:2020-07-23 15:40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淮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了对食用农产品的专项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72批次样品,其中合格70批次,不合格2批次(详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大通区鑫湖农贸市场服务部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抽样、承检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大通区东晨超市销售的芹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抽样、承检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已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查清进货渠道,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特此通告。

 

 

附件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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