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流通领域监管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发布日期:2020-06-19 15:35 来源: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 作者:戴义洲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结合《中共淮南市委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关于查找“10+N”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的通知》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流通领域监管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精神,制定此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及省委、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聚焦淮南市“10+N”重点领域中市场流通领域监管方面突出问题,坚持靶向发力,严格行业监管,查处市场流通领域行业乱象,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规范行业经营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开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依据《中共淮南市委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关于查找“10+N”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的通知》(淮扫黑办[2020]10号)、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流通领域监管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皖市监办函〔2020〕146号)精神,我局草拟了《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流通领域监管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送审稿)》,征求了相关部门(市扫黑办、市司法局、市公安局)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形成《方案》送审稿,并经过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审查,经市政府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正式制定出台。

四、工作目标

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以商贸、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校园及周边、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为重点,针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垄断经营、黑窝点黑作坊等突出问题,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执法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五、主要任务

(一)强化公用企业监管。紧紧围绕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消防、交通运输、殡葬、烟草以及其他公共服务行业存在的市场垄断和行政垄断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和纠正,重点查处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消防领域公用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限定交易、拒绝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

(二)强化竞争执法。聚焦原料药、建材、日用消费品等民生领域,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重点开展针对老年人群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保健”市场乱象整治。

(三)强化打假治劣。围绕国计民生重要领域,组织开展元旦打假行动、春季农资打假行动、“守护消费”专项行动、 知识产权保护“铁拳”行动和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打击非法制售口罩违法行为联合行动,严格实行“五不放过”,追根溯源,深挖彻查,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强化价格监管。围绕市场监管领域价格治理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明码标价、捆绑收费、价格欺诈、价外加价等“乱收费”行为。突出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控物资的市场价格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五)强化网络传销监管。持续开展打击传销“皖剑”专项行动,坚决打击传销违法行为。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网络传销监测、传销态势感知能力,稳妥处置涉传线索。

(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以肉蛋奶、米面油、水果、蔬菜等为重点产品,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单位(学校)食堂、工地、冷冻冷藏库等为重点单位,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加强网络食品交易安全监督指导,严格落实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及相关经营者主体责任。严禁食品经营主体采购、经营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无证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两超一非”等违法行为。

(七)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强化预付卡市场主体监管。重点整治无照经营、虚假宣传、格式条款及投诉举报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六、创新举措

(一)加强线索排查。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对重点市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全面排查,自下而上地做好线索摸排工作,从中挖掘涉黑涉恶线索中的突出问题;持续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不断拓宽线索收集渠道;结合市场监管系统办理的执法案件,深挖线索;做好线索收集移交的保密工作,确保提供线索人员及家人相关信息安全、人身安全。

(二)加强执法办案。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各类市场,摸排梳理辖区内市场经营情况,完善市场经营主体信息台账。加大对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办并公示市场流通领域违法大案要案,严厉震慑违法行为。对突出问题治理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联合惩戒。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的行业、场所以及司法机关提供的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要加强重点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对涉黑涉恶人员办理新设立企业登记时依法实行警示和限制。依法依职责配合金融主管部门对涉及金融领域业务严格准入管理,大力清理整顿无证无照违法违规从事金融业务经营行为。

(四)加强行刑衔接。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或者疑难复杂的重大突出问题,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机关加强联动,共同商定工作策略和步骤,规范案件移送程序,切实提升案件移送效率。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介入,适时同步开展案件物证抽样取证。

(五)加强社会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方法,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持续保持群众关注热度,进一步打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基础。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广泛宣传专项斗争重大战果和典型案例,有力打击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对黑恶势力形成有力震慑;要表扬先进典型,鼓舞斗志士气,激发广大干部干事热情。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准确把握专项斗争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明确方向锁定目标,切实扛起乱象整治责任,持续突出重点区域、重要节点,有效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二)深化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要紧密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对重点市场、重点领域的乱象整治,要加强同公安机关的协作联动,完善线索通报移送机制,及时将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通报移送公安机关。要加强部门内部以及上下级之间的联动,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行业乱象治理工作。

(三)深化督促检查,压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对乱象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综合运用“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等方式,层层压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市局扫黑办将适时开展督查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持续推进行业乱象整治工作。

八、下一步工作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责任科室、局属分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认真梳理当月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推进情况,需在当月23日前将宣传发动工作总结、工作综述及时报送市局扫黑办。12月16日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责任科室、局属分局将本部门(辖区)市场流通领域监管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市局扫黑办。


解读机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四级调研员、科长    戴义洲   

咨询电话:267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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