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及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20-04-21 14:51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餐饮安全监管科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对餐饮单位的提示

1、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餐饮单位应开展食品原料自查工作,及时清理、销毁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落实索证索票和记录工作,严禁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饲养、宰杀禽畜动物;严禁采购未经检疫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2、加强环境及餐饮具消毒管理。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定期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和安全检查。顾客就餐结束后,餐饮单位应进行清洗消毒后安排下一批顾客。

3、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应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高于37.3者立即停止工作并按规定报告;加强个人防护,从业人员必须着干净工作衣帽、多洗手勤消毒,加工操作过程全程佩戴口罩,工作衣帽和口罩不得带离工作场所。

4、餐饮单位做好消费者秩序管理,消费者进门时应量体温并查验“安康码”。消费者和从业人员之间要保持距离,严禁人员扎堆聚集。为避免交叉污染,提倡分餐、使用公筷公勺或个人双筷勺。

 

对外卖平台的提示

1、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入网餐饮单位资质审查、信息公示等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的入网餐饮单位坚决下架,杜绝超范围经营、环境脏乱、证照过期等情况。

2、加强外卖骑手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实行“无接触”取餐和配送,减少面对面接触,骑手取餐、送餐全程佩戴口罩,工作期间不得聚集闲聊。

3、加强清洗消毒管理。加大对外卖站点及送餐箱的消毒频次,推广使用一次性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放心封签,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减少食品污染风险。

 

对消费者的提示

1、消费者外出就餐时,遵守疫情期间餐饮消费相关规定。

2、消费外卖点餐需注意选择资质齐全单位,并防范外卖食品风险。选择就近的餐饮单位订餐,缩短食品配送时间;不选购冷食类、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

3、自觉树立科学健康的饮食观念和生活方式,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主动拒绝野味消费,坚决抵制野生动物交易。

4、就餐前应注意检查食物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遇到消费纠纷时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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