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持有被撤销《认证机构批准书》机构的认证证书转换提醒函

发布日期:2020-07-22 10:40 来源:认证与检测监管科 作者:认证与检测监管科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告显示,今年4月以来(截止2020年7月14日),因认证机构不能持续符合资质审批法定条件和能力出具虚假认证结论减少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等原因,苏州普德认证有限公司(认证机构批准号:CNCA-R-2015-195)、诚普认证有限公司(认证机构批准号:CNCA-R-2018-440)辽宁辽环认证中心(批准号:CNCA-R-2004-128)、北京国认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批准号:CNCA-R-2016-282)、上海西优罗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批准号:CNCA-R-2016-272)等被依法撤销《认证机构批准书》。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请持有上述认证机构有效认证证书的组织,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其他经批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认证机构转换认证证书。

经批准的合法认证机构名录请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cx.cnc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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