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
淮南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救济渠道
1.拨打监督电话(以各相关事项服务指南中公示的监督电话为准)。
2.行政执法监督和投诉: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3.行政复议:淮南市人民政府(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
4.行政诉讼:基层人民法院(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
姓 名:
联系方式:
*内 容: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