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建立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发布日期:2023-02-20 10:04 来源:企业登记注册局 作者:缪志敏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提高审批效率,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供给侧改革,确保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在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中的有效衔接,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审批者对审批负责、监管者对监管负责”的原则,结合淮南实际情况,分别从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双向信息反馈工作制度、开展协同处理,加强业务指导、建立审管联动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审查员作用、加强承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审批和监管责任追究等六个方面建立药品与医疗器械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构建起审批权、监管权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建立,为我市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厘清审核审批事项,明确审管权责,建立完善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有效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发展,助推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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