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计量测试检定所采购核磁共振检测装置设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29 17:02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计量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一、项目编号:CDCG-2022-043

二、项目名称:淮南市计量测试检定所采购核磁共振检测装置设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柏年诚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200号8幢508室

中标(成交)金额:188000元;大写:壹拾捌万捌仟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名称:淮南市计量测试检定所采购核磁共振检测装置设备项目

品牌:中测仪器

规格型号:RG19170、RG19100、G93

数量:1

单价:188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云玲(组长)、郝伟邓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等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817

开标(采购)日期:2022826150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淮南市计量测试检定所           

   址:淮南市泰丰大街与淮河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4-3621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诚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南市洞山东路888号九龙国际广场A2栋12层           

联系方式:0554-2229660、180096464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永康、田锋陈楠

电   话:0554-3621138、0554-2229660、18009646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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