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联合推广“转供电费码”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

发布日期:2020-11-05 15:57 来源:价格检查局 作者:孙晨晨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10月13日,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国网淮南供电公司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广使用“转供电费码” 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运用“转供电费码”,动态掌握转供电终端用户电费收缴情况,确保降电价政策真正惠及终端用户,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负担,助力复工复产和复商复市。

通知强化了数字赋能,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依托“网上国网”APP平台创新开发“转供电费码”,终端用户通过电费电价信息对比,自动生产红、黄、绿三色码,分别表示转供电环节加价幅度为60及以上、60%-30%之间、30%及以下,风险程度对应为疑似高风险、疑似中风险和疑似低风险。

通知明确了转供电价格政策。要求各转供电主体应按照当期向供电部门缴纳的电费金额据实向终端用户分摊电费,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之和不得高于向供电部门实际缴纳的电费金额。在计算终端用户电费金额时,按照政府公布的目录电价和终端用户分表电量计收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电量损耗等通过租金或物业费形式协商解决或由所有终端用户按照分表电量共同分摊。

通知还细化了职责分工,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落实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疑似不合理加价的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及时介入调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国家转供电优惠政策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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