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盲盒的咨询

信件编号: 20231103001 来信时间: 2023-11-03 11:09
信件类型: 咨询求助 姓名: 徐****
内容: 我司是淮南市一家食品的公司(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有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现想效仿‘’康师傅冰红茶口味泡面盲盒”,推出自己的食品盲盒。 总局发布过《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其中第五条:“以盲盒形式销售或者提供依法需要取得许可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取得许可后开展相关经营行为。” 请问我推出自己的盲盒,需要取得什么许可?申请部门是?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3-11-10 17:4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相关规定:盲盒经营是指经营者在合法经营范围内,在事先告知商品或者服务的特定范围而不告知商品确定型号、款式或者服务内容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实体店、自动贩卖机等形式,以消费者随机抽取的方式销售特定范围内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模式。
并明确“食品、化妆品,不具备保障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条件的,不应当以盲盒形式销售。”“通过互联网、实体店、自助销售设备等形式从事盲盒经营的,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等经营者主体信息。”“盲盒经营者应当将商品名称、商品种类、商品样式、抽取规则、商品分布、限量商品投放数量、抽取概率、商品价值范围等关键信息以显著方式对外公示,保证消费者在购买前知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3-11-03 16:1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投诉我局已受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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