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中高考及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发布时间:2024-05-24 11:37信息来源:价格检查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中高考、端午节临近,为扎实推进民生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守护行动,进一步规范中高考及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考生、家长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现对全市各相关经营者、行业协会商会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政策,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自觉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诚信经营。

二、各餐饮、住宿、交通、文具等行业经营者要结合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价格和收费公示。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行业经营者,严禁借中考高或端午节之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四、各网络平台相关行业经营者在提供客房预订、交通出行、外卖点餐等服务时,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不得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

五、各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停车场等相关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

六、各相关行业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不得在预订订单生效情况下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七、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会员管理,促进价格行为行业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各相关市场经营者要对照有关要求,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诚信守法经营,妥善化解各类价格矛盾纠纷。

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加强中高考及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部门协同,推动社会共治。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家长积极监督,如发现相关市场经营者涉嫌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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