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毛市监处罚〔2024〕0074号

发布时间:2024-06-11 15:48信息来源:毛集实验区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集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淮市监毛处罚〔2024〕0074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淮毛市监处罚〔2024〕0074号 毛集实验区夏集镇胡*虎平价超市 毛集实验区夏集镇胡*虎平价超市 92340400MA2N9M6F14 胡*虎 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罚款3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要求,及时缴纳罚没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
已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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