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名称 |
检查类别 |
检查日期 |
现场检查人 |
检查结果/发现的主要问题 |
处理意见 |
1 |
寿县涧沟镇第一小学 |
监督检查 |
2024.8.14 |
吴静、韩茜茜 |
1.与外界相通的门未安装挡鼠板;2.洗碗池未单独设置,与洗菜吃混用;3.环境卫生死角较多。 |
责令整改 |
2 |
淮南市第五中学 |
监督检查 |
2024.9.3 |
朱冬梅、吴涛 |
1、与外界相通的地方无挡鼠板,操作间无纱窗;2、冷藏柜内食材无标签标识;3、面点间无灭蝇灯,售卖间灭蝇灯未放置灭蝇纸。 |
责令整改 |
3 |
淮南鸿朗幼儿园 |
监督检查 |
2024.9.3 |
朱冬梅、吴涛 |
1、“三防”措施不规范,灭蝇灯数量不够,未放置灭蝇纸,挡鼠板的高度达不到要求;2、清洁工具无固定摆放区域;3、消毒柜未开启使用。 |
责令整改 |
4 |
寿县第一中学 |
监督检查 |
2024.9.3 |
舒军生、吴涛 |
1、蔬菜加工间荤素混放,清洗池用来清洗留样盒;2、“三防”措施不到位,与外界相通的地方未安装挡鼠板,下水道缝隙过大,天花板多处破损,灭蝇灯未及时清理,操作间纱窗未关闭;3、环境卫生清理不及时,初加工间地面卫生不到位,天花板有蜘蛛网;4、留样份量不足。 |
责令整改 |
5 |
寿县寿州幼儿园 |
监督检查 |
2024.9.3 |
舒军生、吴涛 |
1、冷柜内杂物、个人用品、食材混放;2、天花板多处空洞未封堵;3、灭蝇灯未开启使用且未放置灭蝇纸;4、日、周、月台账不规范。 |
责令整改 |
6 |
安徽省凤台县桂集中学 |
监督检查 |
2024.9.6 |
洪光社、李宝宝、朱冬梅 |
1、公示区域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2、与外界相通的区域无挡鼠板,操作间无灭蝇灯,售卖间灭蝇灯未使用也未安放灭蝇纸;3、食材标签标识不规范。 |
责令整改 |
7 |
凤台龙潭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
监督检查 |
2024.9.6 |
洪光社、李宝宝、朱冬梅 |
1、与外界相通处无挡鼠板;2、天花板空洞未封堵;3、保洁柜内私人物品与食材混放,油污明显;4、冰柜内食材标签标识不规范,散装食品不密封;5、所有场所灭蝇灯未放置灭蝇纸。 |
责令整改 |
8 |
安徽现代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监督检查 |
2024.9.10 |
舒军生、朱冬梅 |
1、下水道地漏未封堵,天花板有空洞未封堵;2、保洁柜未封闭,其柜门未纱窗式;3、操作间缺少灭蝇灯,进货口挡鼠板未及时安装。 |
责令整改 |
9 |
寿县展业酒店 |
监督检查 |
2024.9.11 |
舒军生、朱冬梅 |
1.凉菜间灭蝇灯灭蝇纸未及时清理;2.存放食品的容器不是食品级;3.下水道地漏未封堵。 |
责令整改 |
10 |
淮南联合大学第三食堂 |
监督检查 |
2024.9.11 |
舒军生、韩茜茜 |
1.初加工间、清洗消毒间水池均为标签标识; 2.紫外线灯安装位置过高,不能达到消毒目的;3.与外界相通处有挡鼠板,但未安装; 4.灭蝇灯未放置粘蝇纸。 |
责令整改 |
11 |
寿县瓦埠中学 |
监督检查 |
2024.9.18 |
王涛、韩茜茜 |
1.食材仓库存在混放现象,主食、调料与生鲜混放;2.备餐间杂物过多,灭蝇灯安装位置不规范;3.食品留样菜品不全。 |
责令整改 |
12 |
寿县瓦埠学区管理中心(瓦埠小学) |
监督检查 |
2024.9.18 |
王涛、韩茜茜 |
1.后厨操作区域与外界相通的门无挡鼠板;2.灭蝇灯均使用电击式,悬挂位置不规范;3.清洗池未区分开,未标签标识。 |
责令整改 |
13 |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一楼) |
监督检查 |
2024.9.20 |
韩茜茜、李丹丹 |
1.与外界相通的门未安装挡鼠板;2.操作区域发现2袋食品添加剂“小苏打”未按照食品添加剂相关规定存放使用。 |
责令整改 |
14 |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二楼) |
监督检查 |
2024.9.20 |
韩茜茜、李丹丹 |
1.与外界相通的门未安装挡鼠板;2.留样菜品部分存在克数不足情况 |
责令整改 |
15 |
淮南卡尔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新锦江) |
监督检查 |
2024.9.20 |
张景杰、韩茜茜、朱冬梅 |
1.凉菜间使用电去式灭蝇灯,灭蝇灯内灭蝇纸未及时更换;2.操作间环境卫生情况不佳;3.留样柜放置在荤菜初加工间,要求搬离;4.成品和半成品混放,标签标识不规范。 |
责令整改 |
16 |
淮南市海贝高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监督检查 |
2024.9.24 |
张学富、朱冬梅 |
1.凉菜间洗手池无七步洗手法,无洗手液、消毒液,凉菜间放置清洁工具、私人物品,无灭蝇灯;2.操作间灭蝇灯未更换灭蝇纸;3.操作间刀具污垢较多;4.冷柜内成品与半成品混放。 |
责令整改 |
17 |
淮南海贝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监督检查 |
2024.9.24 |
何诚、朱冬梅 |
1.操作间卫生不洁净,清洁工具无存放区域,地面水渍积污;2.操作间私人物品混放;3.无留样柜,无留样记录;4.售卖间无灭蝇灯,操作台上分使用电击式灭蝇灯、无挡鼠板。 |
责令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