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2025.7.1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淮市监处罚〔2025〕267-270号)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淮市监处罚〔2025〕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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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分公司大通营业部 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分公司大通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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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0400336807932X |
王* |
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 |
罚款:贰佰元整(2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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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27日 |
待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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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淮市监处罚〔2025〕268号 |
大通区吴*仓储服务部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
大通区吴*仓储服务部 |
92340402MA8QHU9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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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
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 |
罚款:贰佰元整(2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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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27日 |
待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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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淮市监处罚〔2025〕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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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钲源药房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
淮南市钲源药房 |
91340402MA2MXQMQ4R |
王* |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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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7月1日 |
已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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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淮市监处罚〔2025〕270号 |
淮南市昌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洛河店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
淮南市昌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洛河店 |
91340402MA8NLHFJ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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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少* |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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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7月1日 |
已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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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市监处罚〔2025〕267号.doc
淮市监处罚〔2025〕268号.doc
淮市监处罚〔2025〕269号.docx
淮市监处罚〔2025〕270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