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 2019〕 60 号)要求,由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 2019 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 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 2019 年 1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scjgj.huainan.gov.cn/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淮河大道与泰康路交口,电话: 0554-2670990,邮编:23200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发〔 2019〕 14 号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市政务公开办有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市场监管职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丰富政策解读与回应内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措施,依法推进市场监管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稳步推动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积极构建市场监管社会共治格局。全年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31119个,网站总访问量952266次。
(一)政务公开管理情况。1、强化组织建设。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党组、局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安排专人负责,形成分管领导具体督办、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职能部门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与重点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讲评、同考核。
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淮南市市场监管局依申请公开制度》、《淮南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淮南市市场监管局政策解读制度》、《淮南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淮南市市场监管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形式、程序等,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确保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快捷。
1、推进管理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发布机构设置信息,全年主动公开发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件次;发布部门预决算、 “三公”经费、部门资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使用情况、招标采购信息 41 件次;发布重大项目建设信息 5件次,各类应急预案及动态信息 24件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3 件。
2、落实预公开制度。在制定与市场主体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采取召开座谈会、线上征集等方式,充分听取部门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全年公开征求意见4 件次;公开意见采纳情况3件次(其中1件次因时限未到顺延至2020年公示)。
3、深入解读政策。制发政策文件学习解读制度,及时聚焦上级政策文件精准解读材料34条;采取数字化、图表图解等多种方式发布解读材料 6条,发布媒体评论文章3 篇;探索微视频、微动漫等方式发布,制作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微视频、2019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科普视频通过淮南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4、主动回应关切。围绕社会普遍关心的高频事项,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围绕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抽检、食品药品安全、市场主体信用等方面主动回应31件次;召开新闻发布会4 场次、举行在线访谈回应公众关切1次,收到留言数量10条,公开答复数量10条。
5、深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专栏6个,及时发布食品和药品安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市场主体奖惩信息、产品质量监管、价格与收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专题共6大领域信息 315条次。
6、做好监督抽检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全年发布食品抽检信息57期、及时发布随机抽查结果。公布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
(三)落实依申请公开。 完善“线上线下”信息公开申请方式和申请渠道,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件次(均为自然人申请,线上申请 5件次)。其中,予以公开 4 件次;全部申请事项均按要求做好回复和不予公开说明工作。
(四)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局信息发布、管理等相关制度,切实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保密审查。
(五)强化网站平台建设。强化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通过信息资源整合,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更大程度地满足群众和企业对政务信息的需求。开设专题专栏11个,全面提升公开的整体效应,增强用户体验度。
(六)监督保障情况。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纳入局年度目标考核重要指标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由市局综合科牵头落实对各科室、直属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积极完善社会评议工作,贯彻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制发的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积极响应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监督,强化政务公开社会监督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6 |
-1 |
1684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外的其他行政权力) |
461 |
-26 |
15677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04 |
-20 |
82 |
行政强制 |
7 |
0 |
62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4 |
12542352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数量、及时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部分科室的公开意识不强,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公开方式单一化、陈旧化。
(二)改进措施
1、明确主体责任。我局将根据上级要求逐步完善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目标绩效考核方案中,明确职能科室主体责任。
2、加强内容公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入推进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权力运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产品质量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3、确保公开时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信息公开时限要求,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并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4、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继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