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安排,结合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cjgj.huainan.gov.cn/index.html)“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淮河大道与泰康路交口,电话: 0554-2670990,邮编:23200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淮南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66号)以及《淮南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创新方式,不断完善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制度,按照“六提六促”工作要求,以更加务实的举措全过程推进公开、全方位回应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效果。本年度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信息2436条,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1件,无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满意而产生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办、市委编办要求,我局对现行市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2019年本)进行调整完善,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及目录、行政许可指南、权力运行流程图等,经梳理现行权责事项中共有行政许可15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435项。编制梳理我局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并通过市局网站进行公开公示。按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开“三定方案”内我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予以依法公开。围绕公开的机构职能,编制完成“机构职能公开表”,明确各项职能的责任主体,法定依据等要素。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构建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本年度共开展社会征集8次、部门征集3次,采纳有效反馈意见7条。按按季度制表公开2020年本局承担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清单进展情况。
3.提升工作政策解读效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丰富内容形式,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效果。本年度发布上级政策解读11篇、负责人解读5篇、部门政策解读8篇,制作文字解读3篇、图片解读2篇。通过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加强舆论引导,释放政策积极信号。
4.推进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在局网站政务公开中开设“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栏目,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根据部门职责,梳理产品质量监管、信用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监察等市场监管规则,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将市场监管标准链接至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举办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登记注册知识培训班,强化了登记注册人员的能力素养,提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业务水平。全面优化办事流程,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制发《淮南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办事指南》,推进“皖事通”目录编制完善,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5.编制食品药品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指引目录。根据省局、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工作部署,指导我市五区两县,帮助协调沟通省局、市政府公开办,结合我市县、乡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编制“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办公室负责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转办、答复、归档等,涉及答复的科室提供答复素材。借鉴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2020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1件,无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满意而产生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开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编制《淮南市市场监管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初步解决我局规范性文件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梳理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0件。提升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本年度所公开部门文件皆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并完善原文关联下载。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2020年度新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已按时限要求报备。
(四)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立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专栏,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在市局网站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知识产权”专栏,及时宣传市局及我市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疫情防控、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五)监督保障
市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科室、机构按照职能分工对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7至12月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稳步扎实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对我局相关行政处罚等公开信息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将隐私排查纳入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要求中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5 |
0 |
1341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35 |
0 |
2206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84 |
0 |
129 |
行政强制 |
7 |
0 |
34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5 |
5570792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0年,我局聚焦政府信息公开“六提六促”,做了大量的整改提升工作,但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相比,仍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上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随着我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我局相关信息的公开时效性、解读深度还存在不足;三是信息公开重视意识有待加强,部分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不强,导致公开信息内容质量方面,仍存在部分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四监督方面力度不足。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一定程度上仍存在着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力度不足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政策解读能力,利用图片、短视频等更利于互联网传播的形式来生动形象地做好政策解读展示;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完善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