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推动淮南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淮知联发〔2021〕5号
关于印发《全面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推动淮南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为全面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助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南建设,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全面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推动淮南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淮南市知识产权强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
全面建设知识产权强市
推动淮南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措施》和《淮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着力打造资源型城市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城市、全国重要的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合肥都市圈副中心城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长三角区域重要文化旅游目的地、长三角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重要节点城市,突出高质量导向、服务新发展格局,强化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全面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助推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南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大力提升知识产权法治化水平,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扎实推进长三角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不断激发全市创新活力,全面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推动淮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全市一盘棋,强化战略导向和规划引领,聚焦融合发展,加强横向协同和上下联动,坚持以我为主、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保护,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深刻把握全面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形势任务,突出“两个更加”,坚持“四个面向”,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用改革创新的方法破解难题、化解风险,不断激发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动力。
坚持突出重点,实施分类指导。紧紧围绕安徽省“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综合考虑区域发展特点和产业创新需求,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坚持精准施策、促进有序发展,确保全面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目标顺利实现。
坚持法治思维,强化能力建设。提高全面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民法典相关规定,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体系,不断推进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主要目标
到2023年底,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产出增加,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知识产权法规制度得到完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构建完成,“全链条”保护形成体系;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形式多样,转化效益明显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设施建设形成规模,服务高质量发展作用凸显;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作用突出,以创新驱动和高价值知识产权供给引领、推动淮南经济高质量发展。
——知识产权创造。高价值发明专利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商标品牌影响和价值显著提升,每万户市场主体商标拥有量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全市版权作品登记数量力争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运营体系进一步完善,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每年增长20%,融资市场主体数量每年增长10%,建设1个专利导航基地,培育1个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和2个专利技术项目孵化基地。
——知识产权保护。加快中国(安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淮南分中心建设,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顺利开展。
——知识产权管理。每年推动5家以上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园区,示范、优势企业数量逐年增加。
——知识产权服务。全市实现专利、商标“一窗通办”,专利、商标电子化申请服务满意度逐年提升,设立专利、商标、高校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1.深入推进专利提升工程。全面实施高价值专利创造提升行动,要坚持科学发展,质量为先,推进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创新主体的专利质量提升,发挥省专利奖的激励引导作用,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创造高质量导向。鼓励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开展集成创新,支持主导产业创新力强、竞争力大的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开展前沿创新,探索组建产业创新“专利池”,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推动更多高水平科技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支持企业面向战略需求和未来产业发展,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增加关键技术领域核心知识产权产出。(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2.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引导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标,支持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收购海外知名品牌,加大具有较强竞争力、较高附加值、较好美誉度商标品牌培育力度,推动淮南产品向皖美品牌转变。继续开展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和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建设。深度挖掘食品生产企业品牌价值内涵,培育安全放心、品质优异的淮南食品品牌,鼓励企业借助世博会、进博会、广交会、世界制造业大会等平台,扩大淮南品牌知名度。鼓励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打造淮南文化产业的版权精品。(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贸促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3.扎实推进淮南精品打造行动。实施精品出版、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地方戏曲振兴、文化名家培树等工程,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广告设计、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重点领域版权创造,支持引导创作更多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彰显楚风皖韵特色的优秀作品,扩大优质版权供给。(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4.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创造。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自身创新研发能力建设,增加自主知识产权产出。大力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推动实施知识产权密集型高校、科研院所培育工作,促进知识产权创造提质增量。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订单式”创新合作模式,逐步提升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要素与我市产业发展的融合。(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国资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5.调整优化奖励资助政策。构建保障和激励创新驱动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进一步调整完善资助和奖励政策,全面取消各级对专利申请阶段的财政资助、奖励和补贴等,“十四五”期间要减少并逐步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资助奖励,在2025年以前全部取消。坚持以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和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为导向,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和贡献为资助重点的奖励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逐年增加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等方面资金,加大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支持力度。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使用、处置、收益“三权”改革,明确知识产权权利归属,高校、科研院所要以优化专利质量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导向,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大幅减少并逐步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奖励,可通过提高知识产权转化收益个人分成比例等“后补助”奖励资助模式对发明人和团队予以奖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6.强化知识产权金融供给。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工作,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成立专业性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保险机构加大知识产权保险险种开发和推广力度。推动专利、商标混合质押,为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提供资金支撑。鼓励融资担保公司开发适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信用担保产品,推动金融资本要素更好服务知识产权转化全过程、经济发展全领域。(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淮南银保监分局、市信用担保集团按职能分工负责)
7.实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加大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力度,深入推进商标富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创建“皖字号”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抓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绿色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品牌培育,增强我市农产品国内国际竞争力。加大植物保护新品种在乡村振兴中的推广应用。(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8.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进“政产学研用金”深度融合,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组建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中心。鼓励文化企业利用版权交易平台开展对外版权贸易,扩大版权和节目模式输出。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支持力度,支持将市内药品生产企业研究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临床必需、疗效确切的药品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9.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持续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举措》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措施》的落实,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时研究制定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保护办法。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工作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在淮南落地见效。(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10.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体系。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制定工作,不断完善我市知识产权法治体系。完善软件正版化制度规定。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市中院、市司法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11.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协同保护机制。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优势互补运行机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健全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共享、移送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案件的管辖、证据规则、审理方式、法律适用等诉讼制度,细化侵犯知识产权恶意行为的类型和法律适用。探索建立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等规则,明确不同诉讼程序中证据相互采信、司法鉴定效力和证明力等问题。推动公证机构成立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指导机制,常态化开展案卷评审和业务培训,每年评定公布一批知识产权保护行政司法典型案例。(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12.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持续开展“蓝天”、“剑网”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挂证”、无资质专利代理、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网络侵权盗版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专用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和管理,加大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监管,加大展会、电商等重点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惩治力度,加强出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涉外、民生、公共安全等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组织开展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专项行动,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体系建设。依法查处网络表演、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市场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淮南海关(筹)、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13.推进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工作。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建立仲裁、调解为重点的多元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做好在线诉调对接工作,设立覆盖面广、适应性强、高效便民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构建区域布局合理、具有产业特色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建立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快速反应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淮南海关(筹)、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效能
14.提高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工作,推动企业将知识产权制度融入研发、生产、销售全过程。指导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持续推进高校、科研机构贯标工作。推动落实《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认证能力建设,大力培育市内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机构,积极引进市外品牌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机构。(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15.发挥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发展支撑作用。充分运用淮南高端装备制造导航导航服务基地,加强专利导航推广应用,积极贯彻《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决策机制,引导推进创新资源配置与区域重点产业、优势产业创新发展需求相匹配,推动专利导航全面融入各类主体创新决策全过程。(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16.健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构建市、县二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为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校、社会公众开展高价值专利工作提供便捷、有效的专利信息检索、分析、应用、培训等服务, 提供技术情报信息和专利信息检索、分析、应用、技术开发等服务;在基础专利信息检索分析服务的基础上,加强高价值专利信息检索分析服务,拓展信息应用推广服务深度。大力培育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和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团队、众创空间提供专业培训、管理咨询、信息利用、业务托管等服务。加大农业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17.推动知识产权高端服务业发展。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重点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代理、咨询、评估、法律等高端服务机构,吸引市外品牌服务机构在我市成立分支机构,开展特色化、高端化服务。推进服务机构开展服务质量贯标,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监管,建立代理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开展专利和商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促进代理服务业良性竞争。推动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服务联盟等社会组织建设。(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深度融入长三角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
18.加强交流合作。借鉴沪苏浙可复制推广应用的知识产权发展成功经验,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发展提速。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建设对标沪苏浙,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探索建立对标长三角信息搜集机制,积极参与与沪苏浙在知识产权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政策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对接,认真分析存在的差距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举措。积极参与推进建立长三角知识产权发展联动机制,加快知识产权软硬件建设,满足与沪苏浙发展对接条件。(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19.推进联合监管。积极参与建立长三角知识产权数据化情报导侦机制,开展线索研判和集约打击。积极参与探索建立长三角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依法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依法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积极参与探索建设长三角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移动查询系统,建立长三角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状况互通制度,加强风险信息收集加工和布控查缉能力。(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淮南海关(筹)、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加大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力度
20.推进知识产权海外布局。鼓励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海外布局,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马德里协定》进行国际专利申请和商标国际注册。积极参与推荐地理标志产品申请中欧地理标志互认名录,努力将淮南制造和淮南品牌推向国际市场。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将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提高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话语权”。(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21.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外向型企业开展对外交流活动,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扩大开放。(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22.积极应对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努力提升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防控能力,加强对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的跟踪研究,及时发布风险提示。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大企业境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落实《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实施办法》,规范市场行为,保护科技创新。(市委宣传部、市中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进一步夯实知识产权发展基础
23.积极推进跨市合作。认真做好省知识产权局与我市会商协作任务的落实工作,推动合作会商走向深入。争取省知识产权局优质资源支持,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24.加大人才培育力度。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局的培训安排,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合肥)基地,开展市场化知识产权实务型人才培训,提高专利代理师数量及质量。引导安徽理工大学等高职院校设置知识产权相关专业,鼓励高校为本专科生开设知识产权必修或选修课程。加大知识产权管理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人才培养,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进国内外专业人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25.做好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校园、进网络活动,持续推动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培育一批优秀师资,编写一批优秀教材,打造若干精品课程。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强化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全面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作为淮南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内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及时解决落实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将相关任务目标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在资源配置、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政策保障。强化政策引导支撑作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运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人才引进和支持等政策,形成推进全面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政策合力和叠加效应。加大知识产权财政专项经费投入,重点用于知识产权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支持。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宣传和咨询服务,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使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理念深入人心,为全面建设知识产权强市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考核。充分发挥考核在全面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中的“标尺”作用,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实施奖惩机制,对工作落实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对工作落实迟滞延误的严肃追责,确保全面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