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6:13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

一、总体情况

根据淮南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完善信息公开模式,狠抓重点任务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服务性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

对《条例》规定应予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坚持高质量高标准,坚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全面。

一是权力配置信息全面公开。系统梳理本单位行政权力目录、公共服务清单、权责清单及中介服务事项并上网公布,做到“所有权力一单清”。根据“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责和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内设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全部公开,并根据人员岗位职责变化,及时调整信息内容,确保政务信息的实时性和有效性。

二是权力运行过程全面公开。深入推进决策前公开、决策公开、运行公开、结果公开等权力运行全流程的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从决策前期的意见征集、决策过程的调研座谈、决策出台后的合规审核、到执行过程中的审批公开、备案公开、监管公开、执法公开、处罚公开和结果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特殊事项,行政权力运行的完整流程全部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是持续提升政策解读信息质量。2021年,市市场局在政策信息解读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强化工作执行力度,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全年共发布上级优秀政策解读材料9篇,本级组织完成文字解读材料6篇,图片解读材料2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申请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各业务部门归口办理。局办公室负责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签收、登记、交办、督办工作;各业务部门负责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具体办理和答复工作。全年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4件,其中互联网申请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全面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方便公众查询,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1年,我局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借助政府信息公开网、门户网站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丰富网站内容、优化网站功能、完善栏目设置,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完善政民互动功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群众留言咨询,增强政务公开的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从机制上确保信息公开高标准运转。二是认真抓好整改。2021年,市市场局始终高度重视国办、省、市及第三方测评问题通报,认真对照查找问题,确保整改质量。三是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按要求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情况等。建立考核通报制度。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薄弱,市场局并未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面对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的政务公开工作,目前的经办人员本身就肩负着单位大量事务性工作,难以抽出精力来专门研究;二是信息公开考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目前上级各个部门只负责检查通报,而没有给出明确而细致的解决方案,并且缺乏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难以调动各个层级完成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三是信息工作考核对政策解读方面的要求不够科学,对于市县一级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工作定位就是执行上级政策法规,即便是本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多是依据或参照上级规定而制定,本级确实没有能力、也没有权限去完成严谨而精细的政策解读工作。

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市政务公开要求,克服困难,主动作为,对标先进虚心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优秀经验做法,有针对性地吸收改进,不断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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