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淮市监处罚〔2024〕53~57号)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淮市监处罚〔2024〕53~57号)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淮市监处罚〔2024〕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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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区长跃水果店使用未经定期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
大通区长跃水果店 |
92340402MA2UCM7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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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
使用未经定期检定的计量器具 |
罚款伍佰元整(5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328】第一款(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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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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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淮市监处罚〔2024〕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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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区刘叁杰炒货店使用未经定期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
大通区刘叁杰炒货店 |
92340402MA8QLWJW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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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武* |
使用未经定期检定的计量器具 |
罚款伍佰元整(5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328】第一款(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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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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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淮市监处罚〔2024〕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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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区农田水果店使用未经定期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
大通区农田水果店 |
92340402MA2UQDKN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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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瑞* |
使用未经定期检定的计量器具 |
罚款伍佰元整(5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328】第一款(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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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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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淮市监处罚〔2024〕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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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区尚果鲜超市使用未经定期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
大通区尚果鲜超市 |
92340402MA8Q1260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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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越* |
使用未经定期检定的计量器具 |
罚款伍佰元整(5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328】第一款(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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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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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淮市监处罚〔2024〕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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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惠鲜生超市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
淮南惠鲜生超市有限公司 |
91340402MA8Q3JP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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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 |
使用未经定期检定的计量器具 |
罚款伍佰元整(5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328】第一款(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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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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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市监处罚〔2024〕53 号.doc
淮市监处罚〔2024〕54 号.doc
淮市监处罚〔2024〕55 号.doc
淮市监处罚〔2024〕56 号.doc
淮市监处罚〔2024〕57 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