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毛市监处罚〔2025〕005号

发布日期:2025-01-15 17:16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毛集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集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淮毛市监处罚〔2025〕005号)
淮毛市监处罚〔2025〕005号.doc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淮毛市监处罚〔2025〕005号 毛集实验区梁军昌小吃店经营不合格油条案 毛集实验区梁*昌小吃店 92340400MA8P0Y533B 梁*昌 当事人加工制售的油条含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mg/kg,超出标准指标,被判定为不合格。 1.没收违法所得50元; 2.并处罚款2600元。3.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参照《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要求,及时缴纳罚没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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