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2025.1.16

发布日期:2025-01-16 17:23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大通大队 浏览次数: 字号: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淮市监处罚202545-48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淮市监处罚〔2025〕45号

 

大通区陈记六道菜馆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大通区陈记六道菜馆

92340402MA2U5XE47D

马梦*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16日

已履行

 

2

淮市监处罚〔2025〕46号

 

淮南洛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要求收取对应时段电量环保电价案

淮南洛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1340402MA8QJLGM8H

 

余日*

存在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要求收取对应时段电量环保电价

没收当事人多收的环保电价款29287.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第十五条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16日

待履行

 

3

淮市监处罚〔2025〕47号

 

安徽淮南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要求收取对应时段电量环保电价案

安徽淮南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1340400733034777X

 

余日*

存在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要求收取对应时段电量环保电价

没收当事人多收的环保电价款57641.2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第十五条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16日

待履行

 

4

淮市监处罚〔2025〕48号

 

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淮南田家庵发电分公司存在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要求收取对应时段电量环保电价案

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淮南田家庵发电分公司

91340400850224721G

 

郑作*

存在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要求收取对应时段电量环保电价

没收当事人多收的环保电价款18515.1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第十五条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16日

待履行

 

 淮市监处罚〔2025〕45号.doc


淮市监处罚〔2025〕47号.doc
淮市监处罚〔2025〕48号.doc


淮市监处罚〔2025〕4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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