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毛市监处罚〔2025〕0030号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淮毛市监处罚〔2025〕0030号 | 毛集实验区胡氏电脑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 毛集实验区胡氏电脑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 92340400MA2PJCJ19R | 胡*成 | 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罚款700元。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安徽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6日 |
已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