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2025.7.9(第二批)

发布日期:2025-07-09 16:20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谢家集大队 浏览次数: 字号: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淮市监不罚〔2025〕114、109、 120、102、107、113、119、112、103、118、122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淮市监不罚〔2025  114

**参加传销案

**

/

/

参加传销

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参照《淮南市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的规定

自主履行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7       8

已履行

 

2

淮市监不罚〔2025  109

**参加传销案

**

/

/

参加传销

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参照《淮南市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的规定

自主履行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7       8

已履行

 

3

淮市监不罚〔2025  120

*参加传销案

*

/

/

参加传销

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参照《淮南市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的规定

自主履行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7       8

已履行

 

4

淮市监不罚〔2025  107

**参加传销案

**

/

/

参加传销

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参照《淮南市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的规定

自主履行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7       8

已履行

 

5

淮市监不罚〔2025  102

**参加传销案

**

/

/

参加传销

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参照《淮南市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的规定

自主履行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7       8

已履行

 

6

淮市监不罚〔2025  113

**参加传销案

**

/

/

参加传销

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参照《淮南市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的规定

自主履行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7       8

已履行

 

7

淮市监不罚〔2025  119

**参加传销案

**

/

/

参加传销

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参照《淮南市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的规定

自主履行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7       8

已履行

 

8

淮市监不罚〔2025  112

**参加传销案

**

/

/

参加传销

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参照《淮南市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的规定

自主履行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7       8

已履行

 

9

淮市监不罚〔2025  103

**参加传销案

**

/

/

参加传销

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参照《淮南市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的规定

自主履行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7       8

已履行

 

10

淮市监不罚〔2025  118

**参加传销案

**

/

/

参加传销

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参照《淮南市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的规定

自主履行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7       8

已履行

 

11

淮市监不罚〔2025  122

*参加传销案

*

/

/

参加传销

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参照《淮南市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的规定

自主履行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7       8

已履行

 

 淮市监不罚〔2025〕102号.doc
淮市监不罚〔2025〕103号.doc
淮市监不罚〔2025〕107号.doc
淮市监不罚〔2025〕109号.doc
淮市监不罚〔2025〕112号.doc
淮市监不罚〔2025〕113号.doc
淮市监不罚〔2025〕114号.doc
淮市监不罚〔2025〕118号.doc
淮市监不罚〔2025〕119号.doc
淮市监不罚〔2025〕120号.doc
淮市监不罚〔2025〕12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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