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集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淮毛市监罚〔2025〕0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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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淮毛市监罚〔2025〕0038号 | 淮南市世纪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擅自配制化妆品案 | 淮南市世纪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91340400MADNE1JB1H | 王** | 擅自配制化妆品 | 1、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2、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参照《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十条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要求,及时缴纳罚没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3日 |
待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