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毛市监处罚〔2025〕00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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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淮毛市监处罚〔2025〕0037号 | 毛集实验区刘*农资经营 | 毛集实验区刘*农资经营部 | 92340400MAD31TG42X | 刘* | 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罚款300元。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 |
已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