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出台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吹哨人”举报处置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4-03-28 16:43 来源:药品协调科 作者:缪志敏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日前,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印发《淮南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吹哨人”举报处置工作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鼓励知情人士积极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制度共18项条款,从起草依据、适用范围、“吹哨人”名称解释、企业主体责任、举报方式和路径、受理单位工作流程、处置程序、监管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晰。

制度规定,“吹哨人”是指揭示本企业(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内部人员。“吹哨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提供信息。例如,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登录12315举报平台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众号或者来信、来访等形式,实名或者匿名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吹哨人”的举报进行统一登记、台账管理,实行收到告知、立案告知、结果告知,保障“吹哨人”的举报权和知情权。

制度鼓励内部人员通过拍照、录音、录像、书证、物证等方式举报本单位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对查证属实的,企业进行自我纠正整改,对举报员工给予相应奖励。同时鼓励内部人员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淮南市食品药品行业内食品药品安全共性问题,鼓励内部人员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企业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制度要求,企业应当保护“吹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吹哨人”进行打击报复,出现以上行为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制度的出台,为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主动举报企业存在的各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违规线索提供了有效途径,也为淮南市严肃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提供了保障,有利于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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