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认错择轻”制度创新执法理念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5-08-14 17:55 来源:执法稽查科 作者:执法稽查科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实施“认错择轻”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认错择轻”制度指的是,当事人自愿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对行政机关查明认定的违法事实无异议,自愿接受处罚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这一制度意义重大,它是贯彻《行政处罚法》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创新监管方式、转变执法理念的积极探索。通过给予积极认错、及时改正的当事人适当的、有条件的从轻处罚的机会,既能让违法者深刻认识错误,又能避免过重处罚对其造成过大打击,从而激励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该制度也有助于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提升执法公信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下一步,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格落实《意见》,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引导其主动配合调查、守法经营;加强执法人员专项培训,实现严格执法与包容监管的统一;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为淮南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市场监管法治根基,助力营造更优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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