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产品质量促进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发布日期:2025-12-08 17:04 来源:政策法规科 作者:李娟、段杰杰 浏览次数: 字号:

2025年11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通过了《淮南市产品质量促进条例》,《条例》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为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推动全市产品质量提档升级,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条例》列入2025年立法计划。淮南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成立《条例》起草工作专班,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市司法局的悉心指导下,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初稿起草等一系列工作。4月7日,市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对《条例》送审稿进行审议。5月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6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8月27日,《条例》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顺利获得表决通过。

《条例》立足“小切口”,精准瞄准产品质量促进提升这一核心议题,是全国第一个市级层面围绕产品质量促进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企业在产品质量促进中的职责,强调在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金融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企业大力支持,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条例》还着重强化了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尤其加强了对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重点领域的质量监管力度,旨在有效解决当前企业产品质量主体意识不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等突出问题。通过实施该《条例》,将有力提升全市产品质量整体竞争力,为淮南市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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