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出台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等事项清单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近日,淮南市市场监管局、淮南市司法局联合印发《淮南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第一版)》(以下简称“清单”),以实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的精准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清单”的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要求,参照长三角地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有关部署,确保清单合法合规、衔接有序。
“清单”明确了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三类事项的适用标准与执行要求,共计163项,具体包括: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涵盖经营主体登记类、价格监管类、网络交易监管类、广告监管类、促销监管类、消费者权益保护类、知识产权监管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类、特种设备监管类、计量类、条码监管类、竞争执法类、食品安全监管类、认证认可监管类、药品监管类、化妆品监管类等16个领域共107项;减轻行政处罚清单涵盖广告监管类、网络监管类、竞争执法类、产品质量监管类等4个领域共14项;不予实施强制措施清单涵盖经营主体监督管理、直销监督管理、广告监督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监管类、药品监管类、医疗器械监管类、化妆品监管类等10个领域共42项。
下一步,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将积极推动“清单”落实,大力推行柔性执法理念,做好案后指导,通过“宽严相济”的监管方式,既守住市场安全底线,又为经营主体减负松绑,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