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领养”藏陷阱 公益诉讼为600余 消费者维权 ——喵爱丝宠物服务店侵权案终审落槌
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喵爱丝宠物服务店虚假宣传及格式合同侵权公益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作为安徽省消费维权领域首起以作废合同条款为诉求的公益诉讼,亦是首起保护未成年消费者权益的公益诉讼,为破解新型消费侵权难题,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供了司法样本。
2024年5月,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接连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当地某写字楼内的周小宠宠物店以“免费领养宠物”为噱头,诱导消费者签订不公平购粮合同。经查,周小宠宠物店实为重庆喵爱丝宠物服务店在淮南的代理机构,注册仅1个月便注销。其通过抖音、小红书及高校表白墙等平台宣传免费领养信息,吸引消费者到店后,引导消费者与喵爱丝公司签订《犬/猫粮购买合同》。合同暗藏多项“霸王条款”:消费者违约需支付3000元违约金并承担维权费用;宠物死亡仍需继续履约且需提供医院证明;不得泄露合同内容;商家未经协商即指定仲裁机构;还要求消费者放弃调低违约金权利。商家刻意隐瞒领养需绑定18个月,共计5040元宠粮购买义务的核心信息,且瞄准高职院校未成年人群体,诱导未成年人由同学代签合同规避法律风险。涉案消费者覆盖全国20余省份共600余人。
鉴于该案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淮南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淮南市消保委受省消保委委托,于2025年1月,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诉求判令被告停止虚假宣传,确认涉案合同相关不公平条款无效。经审理,一审法院支持全部诉求。被告上诉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该案的胜诉具有多重典型意义。通过公益诉讼破解了个体消费者维权成本高、举证难的困境,实现“一次诉讼、批量维权”。明确了“免费噱头绑定消费”属虚假宣传,刺破了经营者“快速注销代理机构”“诱导代签”等非法伪装。强化了对未成年消费者的特殊保护,遏制了瞄准未成年群体实施“靶向性侵权”的恶劣行为。
消保委提醒:经营者需坚守诚信底线,消费者面对“免费”宣传应保持理性,仔细审阅合同条款,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