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产品安全防线!淮南等七地市场监管局共同发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规范》团体标准
为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统一风险监测工作流程,提升非食品类产品风险预警处置能力,在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归口管理下,由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家单位共同参与编制的团体标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规范》(T/AQB 79‑2026)正式发布,2026 年 8 月 30 日起实施。该标准填补省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统一操作规范空白,为全省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提供标准化指引。
一是厘清适用边界,明确基本原则。标准规定本文件适用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活动,不适用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等产品。确立合法性、保密性、完整性、独立性、时效性五大工作原则,对术语定义进行统一界定,明晰产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主体、技术机构、可容许风险等核心概念,为监测工作奠定概念基础。
二是固化全链条监测程序,规范业务流程。标准梳理形成完整闭环监测流程:信息采集→数据分析研判→制定计划→监测实施→出具风险监测报告→风险处置与反馈。在信息采集环节,明确十项风险信息来源,划定优先采集产品范围,针对紧急风险信息要求落实核实和预处置;数据分析研判环节明确研判内容、研判方式,参照 GB/T 22760‑2020 将风险划分为可容许风险(A)、低风险(L)、中等风险(M)、严重风险(S)四个等级;对监测方案编制评审、样品采集、检验检测、重大风险上报、监测报告要素都作出细化要求,解决以往各地风险监测做法不一、流程不统一的问题。
三是细化风险处置路径,强化监测结果落地应用。标准区分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业、技术机构不同主体,分别列明风险处置措施。主管部门可采取通报信息、发布消费提示、发放风险告知书、约谈企业、责令召回等举措;行业组织、生产经营企业可开展内部通报、发布风险警示、实施产品召回与技术改进。同时建立差异化监管机制,监测主管部门依据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监管,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与质量提升,企业开展风险自查优化生产管控;建立企业库、产品库,要求数据库至少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实现风险等级动态调整,支撑风险溯源、等级判定、预警决策和数据共享。
四是配套数据库建设指引,夯实技术底座。标准设置资料性附录,明确企业库、产品库必备字段、更新频次、数据安全管理要求,兼顾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保护,为风险监测数字化建设提供实操指引,支撑风险信息关联溯源、风险研判与科学处置。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本标准起草单位之一,深度参与标准研讨、条款论证工作。下一步,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将积极做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规范》宣贯落地,依托该团体标准,完善本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强化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防范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切实守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助力地方产业质量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