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案件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2-01-20 15:20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信用监管科 浏览次数: 字号:

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以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为统领,针对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一系列执法打假专项行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动作为,相关案件办理数量较去年有大幅增加,大要案质量有一定提高,有力的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执法办案基本情况

截止12月25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查办案件数2013件,其中:食品类案件1198件、知识产权类案件169件、产品质量案件124件、二品一械类案件268件,查处案件数量前三的单位分别是寿县市场局449件、凤台县市场局364件、田家庵区市场局329件。

2021年食品案件增长幅度较大,增长率为95.1%,其中查处食品案件万人口比例达到4以上的单位分别是:谢家集区市场局4.82、经开区市场局4.75、大通区市场局4.66、潘集区市场局4.2、凤台县市场局4.19。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办理大案中在走在了全市的前头,全年办理移送公安案件5件,其中假阿胶案被公安部挂牌督办,得到省药监局通报表彰,谢家集区市场局也充分显示了办大案的能力,全年办理移送公安案件4件,其中假冒机油案被省公安厅挂牌督办,寿县市场局和田家庵区市场局也分别办理了1个移送公安案件,高新区市场局有1个罚款达75余万元的食品案件被省局推荐参加国家局案例评选。在案例报送方面做的较好的单位是: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寿县市场局和谢家集区市场局(案例被省、市局采用情况见附件2)。毛集分局经过多方努力,对涉案没收的不合格液化汽进行了园满处置。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全力做好二节打假专项行动。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已经开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二节打假专项行动,在认真汲取往年二节打假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今年开展的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等,主动对重点场所和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进行摸排,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节日消费量大商品监督抽检力度,主动与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实行联动执法,加强政企联手,提高打击的精确度。同时,多渠道、宽领域、深层次开展“两节”打假宣传工作,宣传打假成果,曝光典型案件,起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二是认真使用省局行政处罚系统。2021年7月份以来,省局要求全省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统一在行政处罚系统中实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除药品药械化妆品类),寿县市场监管局、田家庵区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用系统情况较好,但也有部分单位录入行政处罚系统的案件较少(见附件4),说明有部分案件还是按照以前的流程在系统外循环,望各办案单位要按照省局的要求,适应并学会在行政处罚系统中实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争取早日做到办理案件“线下线上”同步进行。省局拟于2022年1月1日起在系统内统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字号并序时编号。

三是各县区局、各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做好典型案件的筛选报送工作。该工作是省局案件考核内容之一,从附件2中可以看出,相关单位典型案件报送质量不高,被采用率较低。希望相关单位要指定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编写典型案例,于每月15日前按照要求的数量报送到市局执法稽查科;大要案和移送公安且立案的案件要及时报送,长江禁捕、农资专项执法、冷链食品、农村食品专项整治等案例优先报送。

附件:1.2021年办理案件总类及数量;

2.2021年案件办理情况统计表;

3.2021年食品案件办理情况统计表。

4.2021年药械化案件及录入系统情况统计表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1:

2021年办理案件总类及数量

案件类别及案件(件)

数量

案值(万元)

罚没款(万元)

市场主体准入执法

4

0

1.6

标准化

1

1

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

1

0.32

0.32

计量

39

3.524

5.544

质量

124

64.2596

109.0529

消费者权益保护

1

0

2

合同

1

0

1

知识产权

169

82.1647

139.0145

食品安全(29个简易案件)

1198

120.7906

805.3478

价格

30

72.0647

反不正当竞争

7

0.4382

4.0067

商业贿赂

0

0

0

网络交易执法

1

0

0

广告执法

45

0

26.4667

特种设备监管

60

6.175

189.822

无证无照经营

57

28.3852

15.5843

卫星接收器

7

0.361

0.03

二品一械案件数

268

13.79

462.49

合计

2013

321.2083

1834.3436

说明:食品案件1198=一般程序1169+简易程序29

统计系统数据,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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