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市监毛企罚告〔2024〕1号

发布日期:2024-03-28 08:06 来源:毛集实验区分局 作者:毛集实验区分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

市监企罚20241

淮南市楚都工贸有限公司等企业(详见名单)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 长期停业未经营 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当事人2020年、2021年或2021年、2022年连续2个年度未申报年报也未进行纳税申报,且通过登记住所或通讯方式无法联系。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1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6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0条第二款“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0条第二款的规定,拟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安徽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徐从浩、岳满文    联系电话:8276315   

联系地址: 淮南市凤台县毛集镇康泰路中段 

    

    附:拟吊销企业名单

 

           拟吊销企业名单.xls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 章)        

  2024328

 

 

 

本文书一式份, 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归办案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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