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淮谢市监罚送告〔2024〕3号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
送达公告
淮谢市监罚送告〔2024〕3号
淮南市筑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本局于 2024 年 9月1 8 日依法对你公司作出 《行政处罚告知书》,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且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淮谢市监罚告〔2024〕267号),主要内容是: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经查明,你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报告。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鉴于你公司属企业性质,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一章第三节【20】第七十条(四)之规定,拟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5000元(大写:伍仟圆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淮谢市监罚告〔2024〕267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 李顺宇、王鹏 联系电话: 0554-5680596
联系地址:淮南市谢家集区卧龙山西路谢家集区市场局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 年 9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