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期间广告活动合规提示
随着2025年春节的临近,为确保节日期间广告市场的健康和谐,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以下春节活动广告合规提示:
一、坚持正确导向
广告发布应坚持正确导向,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避免发布宣扬奢靡之风、拜金主义、特权思想、过度消费等内容的广告,尤其是不得使用“送领导”等不当内容。
二、酒类广告规范
发布酒类广告时,不得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也不得带有诱导、怂恿饮酒的表述。应倡导健康饮酒理念,避免夸大饮酒的积极作用。
三、商品宣传真实准确
对商品的产地、规格、等级、成分和含量等作宣传时,应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清楚、明白。附带赠送的商品也应明示其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避免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医疗、药品及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在发布前,需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广告发布单位应查验有关审查证明文件,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同时,不得虚构疗效,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也不得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作证明。
五、食品广告健康导向
食品(含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婴儿乳制品、饮料等广告不得含有替代母乳的内容。同时,应倡导健康饮食理念,避免夸大食品功效。
六、其他特定商品广告要求
近视防控类产品广告不得含有“康复”“恢复”“降低度数”等误导性表述。
牙膏广告不得出现“长牙”等明显违背常识或宣称疾病治疗功效的表述。
化妆品、消毒产品广告不得宣传医疗作用或疾病治疗功效。
禁止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幼儿园幼儿的校外培训广告,以及制造升学焦虑、假冒“名校”“名师”等违法广告。
七、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在人口稠密的商业街区、传统花市、中小学校附近发布广告时,应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得使用涉及“软色情”等不良内容来制造噱头搞营销,也不得用无底线的“恶搞”来进行广告宣传。
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春节期间应理性消费,注意甄别防范虚假违法广告,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发现违法广告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