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市场监管局肉制品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淮南市市场监管局聚焦肉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外卖店铺等经营主体,深入排查肉制品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下是一批肉制品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八公山区某肉食品加工厂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2025年5月29日,八公山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某肉食品加工厂检查时,发现其冷库内已生产待售的“三合一牛杂”“拆骨肉”等成品,包装仅标注产品名称,未标注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信息。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八公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产品、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潘集区某农副产品加工厂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2025年6月18日,潘集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某农副产品加工厂检查时,发现其生产肉制品时使用焦亚硫酸钠,而根据相关标准,肉制品不可使用该添加剂。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有关规定,潘集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食品添加剂、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谢家集区某外卖店铺用其他肉类冒充牛肉销售案
2025年3月21日,谢家集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某外卖店铺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手把串原料为鸭肉、鸡肉、猪肉等,却标称“牛肉小串”。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谢家集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淮南市某食品有限公司超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案
2025年6月23日,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对某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其在仅获蔬菜制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生产风干鸡和腊味鸭腿,且腊味鸭腿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目前,执法人员已扣押涉案食品,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