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淮南歌尚进出口有限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告
关于将“淮南歌尚进出口有限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告
淮南歌尚进出口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通过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淮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潘集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潘集经济开发区(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分局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