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淮市监综支罚催送告〔2023〕377号
郑孝龙:
本局于 2025年4月3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淮市监处罚〔2025〕102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 1.罚款拾万元整(100000.00元);2.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拾万元整(1000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淮市监综支罚催〔2023〕377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 郑艳 陈锦兵 联系电话: 0554-6670091
联系地址: 淮南市谢家集区卧龙山西路淮南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谢家集大队204室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6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