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催告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5-12-24 16:35 来源:信用监管科 作者:信用监管科 浏览次数: 字号:

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催告通知书

淮南福恒商贸有限公司等3879户(次)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核查,你单位未依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涉嫌长期停业未经营。

为规范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净化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催告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依法办理以下相关手续:

一、若你单位仍有经营意愿,需立即补报历年未报年度报告并公示,及时纠正经营异常状态,同时向登记机关提交继续经营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近期经营凭证等),如住所或经营地址变更的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接受登记机关核查。

二、若你单位已无经营意愿,应主动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清算债权债务,妥善处理相关遗留问题。

若你单位在上述期限内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登记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依法对你单位采取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措施。吊销营业执照后,你单位的主体资格仍然存在,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你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如对本催告事项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所在的登记机关名称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登记机关将依法进行核查处理。

特此催告。

附件: 1淮南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20251212.xlsx

淮南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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