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发布日期:2025-12-31 09:23 来源:价格检查局 作者:李光耀 浏览次数: 字号: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及服务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节日消费环境,现就规范两节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履行价格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社会责任感和价格自律意识,依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节日期间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守定价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借两节消费旺季擅自提价。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经营者要严格恪守政府定价标准;旅游景区、客运企业、停车场等需在显著位置做好收费公示,明确项目与标准,严禁变相提价、乱涨价、乱收费。

三、规范明码标价,保障信息透明

各经营者要全面落实明码标价要求,做到价签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及时更新标价签(牌)。酒店、餐饮、洗车、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要严格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价格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进行调整;线上销售应同步公示完整价格信息;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优惠政策,严禁不按标价收费,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坚守公平原则,严禁价格欺诈

各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定价原则,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定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线上线下零售及电商平台需规范促销行为,严禁虚假折价、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出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须迅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全市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抽查力度,从严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发现违法线索请妥善保存证据,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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