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食品生产单位春节复工复产风险提示函
全市各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小作坊:
2026年春节假期结束,全市各食品生产单位正陆续进入复工复产阶段。为严守食品安全底线,规范生产秩序,切实防范化解复工复产期间食品安全风险,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健全管控机制,杜绝责任悬空
各食品生产单位要切实扛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麻痹思想。重点梳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情况,针对假期人员变动查漏补缺,明确岗位职责。企业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深入学习《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97号)等法规,提升履责能力。
二、抓实复工筹备,严禁“带病”开工
复工复产前必须召开复工筹备会议,全面研判原料、设备、人员等风险隐患,部署防控措施。要组织开展全员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范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强化原料查验、消毒等关键环节,经核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严格人员管理,筑牢健康防线
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做到“一人一档”。对所有返岗员工进行全面健康核查,健康证明过期或新增人员须取得有效证明后方可上岗。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若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等症状,须立即调离岗位。
四、强化进货查验,把牢源头风险
复工前必须对库存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全面清查盘点。重点查验保质期,严禁使用过期、变质、霉变原料;检查外包装是否完整,有无涨包、破损、受潮。对不合格物料要立即采取隔离、封存措施并按规定销毁,严禁问题原料流入生产环节。复工后新采购原料,须逐批查验供应商资质和合格证明。
五、全面检修维护,规范生产流程
组织对生产车间、设备设施进行彻底清理、检修和消毒。重点检查生产设备运行状况、仪表仪器准确性,及时更换损坏部件。复产前必须对生产设备、工器具、容器及环境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做好消毒记录,防范微生物滋生和交叉污染。同时检查通风、排水、“三防”设施(防蝇、防鼠、防尘),确保运行正常。
六、严控生产过程与出厂检验
强化生产过程管控,特别是关键控制点要加强监测记录,严禁擅自改变配方工艺。复工初期的产品建议适当增加出厂检验频次,验证过程控制的有效性,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七、加强法规培训,严守合规底线
新版《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2026年2月1日启用。《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2026年2月6日启用,《重点液态食品道路经营许可》2026年7月1日起必须取得。《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25)2026年9月2日实施。《食品生产委托监督管理办法》(总局113号令)2026年12月1日实施。《食品召回管理办法》(总局122号令)2026年12月1日实施。《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25)、《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25)、《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总局100号令)2027年3月16日实施。
各单位要重点围绕上述新规开展培训,规范标签标识,严禁虚假标注。严禁非法添加、超范围使用添加剂或委托无资质企业生产,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行为。
请全市各食品生产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做到不安全不复工、不规范不生产,确保复工复产平稳有序,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未落实主体责任、存在重大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