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6 08:49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肉及肉制品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现决定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并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线索征集范围

本次线索征集覆盖畜禽养殖、屠宰、生产、加工、流通、餐饮及网络销售全环节

(一)养殖屠宰环节

1.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超时限”使用兽药。

2.非法调运、屠宰病死畜禽,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3.私屠滥宰,在动物和动物产品中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

(二)生产加工环节

1.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肉。

2.以其他畜禽肉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使用狐狸、貂、貉等非食用动物胴体加工制作食品。

3.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工业染料等非食用物质加工肉制品。

4.未经许可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

(三)经营餐饮环节

1.夜市、烧烤店、火锅店、大排档、外卖等餐饮单位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或制售假冒牛羊肉制品。

2.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以普通肉冒充知名品牌肉制品

3.销售无合法来源证明、无检验检疫证明、走私冻肉或私自篡改食品标签的冻肉产品。

(四)网络销售环节

1.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上的肉制品经营者展示信息与实际销售的食品不一致。

2.网络直播间未以显著方式展示肉制品实际经营主体信息,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行为。

(五)其他涉及肉及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三、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公安局:6645006

    市农业农村局:5361238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四、线索征集说明

1.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肉及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征集,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和提供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权益。

2.尽可能详细提供问题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主要情况、相关证据(如照片、食品、票据等)及联系方式,保证内容真实、客观、具体。

3.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提倡生产经营者、网络平台内部人员及相关知情人举报。

食品安全无小事。希望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对制售假劣肉制品的违法行为“零容忍”,共同守护我们“舌尖上的安全”。

 

特此公告。

 

淮南市公安局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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