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淮市监高企罚告〔2026〕2号

发布日期:2026-04-03 16:52 来源:高新区分局 作者:高新区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淮南玉叶百货店(个人独资)等336市场主体(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本局立案调查你(单位)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登记管理规定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明,淮南玉叶百货店(个人独资)等336市场主体(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成立以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违反了国家公司登记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拟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因当事人下落不明及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现依法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 王军、王恒    联系电话:0554-6629708 

联系地址: 淮南市山南新区淝水大道与泰宁大街交叉口6楼

    附件:


附件:336户经营主体名单.xlsx


淮南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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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书一式份,份送达,一份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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