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携带宠物进入餐饮场所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6-07-30 17:23 来源:淮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淮南市餐饮烹饪酒店行业协会 作者:淮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淮南市餐饮烹 浏览次数: 字号:

关于禁止携带宠物进入餐饮场所的倡议书

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消费者朋友们: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餐饮场所作为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的特殊区域,其卫生状况直接影响每一位消费者的就餐体验与安全。为切实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维护文明和谐的就餐环境,淮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淮南市餐饮烹饪酒店行业协会现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一、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守底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履行告知义务。在餐厅入口处等醒目位置张贴或设置“禁止携带宠物入内(导盲犬除外)”提示标识,提前履行告知义务。对携带宠物进店的顾客,工作人员应主动上前礼貌劝导,耐心说明卫生风险及管理规定,对拒不配合者,经营者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加强卫生管理,严防交叉污染。严禁宠物进入后厨、备餐间、凉菜间、食品仓库等食品加工核心区域;严禁使用店内任何公用餐具、杯具、桌椅等直接接触宠物,杜绝交叉污染。一旦出现宠物误入、毛发掉落或排泄物污染等情况,应立即彻底清理消杀,被污染餐具须作废销毁,严禁清洗后继续使用。鼓励有条件的餐饮单位在门店外设置宠物临时寄存笼或临时寄存点;不具备条件的应主动告知周边宠物托管点位,兼顾监管底线与群众的实际出行需求。

二、广大消费者要文明自律,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携宠消费者要自觉做到文明守法。请勿携带猫、狗等宠物(持证导盲犬除外)进入各类饭店、餐馆、小吃店、饮品店等室内餐饮场所。严禁使用餐厅提供的餐盘、碗筷、水杯等公用器具直接接触或投喂宠物;严禁将宠物放置在餐桌、餐椅之上。宠物毛发、唾液及排泄物中可能携带沙门氏菌、弓形虫等多种病原体,这些行为不仅损害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极易引发公共卫生风险。

食品安全无小事,公共卫生靠大家。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餐饮场所宠物禁入规定,共同营造安全、卫生、文明、有序的餐饮消费环境!


淮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淮南市餐饮烹饪酒店行业协会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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