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市场监管局2026年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第一批)
淮南市市场监管局2026年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第一批)
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深化养老服务领域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着力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综合施策治理“内卷式”竞争,查办一批违法案件,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安徽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简介:当事人利用科普馆、抖音、小红书、微信商城等渠道,宣称普通食品具备保健、疾病防治功效;并签订旅游合作协议,组织游客参观场所,通过现场会销虚假宣传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及经销商,构成虚假宣传。
法律适用及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第九条第一款,依据该法第二十五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
典型意义:本案是养老服务领域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典型案件。老年人辨识、维权能力偏弱,易成为此类违法行为侵害对象。该案通过严厉查处食品虚假宣传、旅游联动会销行为,有力守护老年群体消费安全,营造诚信有序市场环境。
二、安徽某酒店商业混淆案
案情简介:当事人曾获得品牌商标使用授权,合同解约、授权终止后,继续使用与原授权商标相同或近似标识,造成消费者对服务来源产生误认混淆。
法律适用及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该法第二十三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万元。
典型意义:该案为旅游行业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商标使用权限依托授权合同,合同终止后经营者应当全面清除品牌标识,不得继续使用近似标识误导消费者。本案警示文旅经营主体,要规范品牌标识使用,恪守诚实信用原则,避免造成市场混淆。
三、郝某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商业宣传案
案情简介:郝某通过“水军工作室”运营快手账号,以按小时计酬方式,为直播间有偿刷人气、刷好评、发布虚假滚屏评论,同时雇佣人员开展同类服务,非法牟利,属于帮助他人实施虚假商业宣传。
法律适用及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第九条第二款,依据该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
典型意义:该案聚焦网络直播新业态,打击直播刷量、虚假评论等“水军”帮衬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虚假人气、不实评论扰乱线上经营公平竞争秩序,误导消费者决策。本案明确,为经营者提供虚假流量、虚假口碑服务同样属于违法,警示相关主体严守网络经营底线,维护线上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